金克木、木克土、 土克水 、水克火、火克金。
凡忌神、仇神,宜於逢克,用神則不喜。有月克、日克、動爻克、動化回頭克,。
此四者,用神、元神但逢一克,他處不見生扶者,則為凶兆。占吉事,樂極生悲,占凶事,須宜急急迴避。
例一,有克無生
如卯月戊辰日,占父官事,已擬重罪,得澤地萃卦變天火同人。
父母未土× 父母戌土
兄弟酉金′應
子孫亥水′
妻財卯木× 子孫亥水
官鬼巳火″世
父母未土× 妻財卯木
外卦未土父母,卯月克之,內卦亥卯未合成木局又相克制,月剋日刑全無救助,果至重刑。
【新評釋】:日為辰土,與用神未土並不相刑,而是與變爻相刑。日為用神墓庫,用神臨朱雀遇刑而入墓,因朱雀為官非口舌,入墓為失去自由,合起來乃入獄之象。三合局臨白虎,白虎為刑具,刀槍等,克用神,必被重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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